申请丁级测绘资质,人员有什么要求??详细点》
大地测量专业标准
专业范围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备注
甲级 乙级
1、 卫星定位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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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三角测量
3、水准测量
4、天文测量
5、重力测量
6、大地测量数据处理 人员规模 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人) 40人(高级4,中级12) 25人(高级2,中级8)
仪器设备 卫星定位测量 GPS接收机 5mm+1ppm精度以上GPS接收机不少于10台 5mm+1ppm精度以上GPS接收机不少于6台
水准测量 水准仪 S1级精度以上水准仪不少于5台 S1级精度以上水准仪不少于3台
天文测量 天文测量设备 一、二等天文测量设备不少于2台套 一、二等天文测量设备不少于1台套
重力测量 重力仪 0.02毫伽精度以上重力仪不少于4台 0.02毫伽精度以上重力仪不少于2台
大地测量数据处理 工作站
微机 工作站1台以上,微机不少于20台 工作站1台以上,微机不少于10台 各类软件配套齐全
生产能力、技术水平 具有独立完成二等以上精度安徽省合肥市测绘资质中的地下管线的大地测量项目的能力,成果质量合格。 具有独立完成四等以上精度的大地测量项目的能力,成果质量合格。
作业限额 无限额限制 1安徽省合肥市测绘资质中的地下管线:C级以下安徽省合肥市测绘资质中的地下管线;2:三等以下安徽省合肥市测绘资质中的地下管线;3:三等以下;4:三等以下;5:专业重力测量;6:相应于上述限额。
测绘航空摄影专业标准
专业范围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备注
甲级 乙级
测绘航空摄影
1、小比例尺摄影(1:3.5万及更小比例尺)
2、中比例尺摄影(小于1:8千大于1:3.5万比例尺)
3、大比例尺摄影(1:8千及更大比例尺) 人员规模 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人) 25人(高级3,中级8) 15人(高级2,中级5)
仪器设备 航摄仪、GPS导航定位系统、彩色航空摄影处理机、拷贝机 具有三种不同焦距的23*23像幅航摄仪不少于3台套,有GPS导航定位系统,有大型的黑白和彩色航空摄影处理机及拷贝机。 具有二种不同焦距的23*23像幅航摄仪不少于2台套,有GPS导航定位系统,有大型的黑白和彩色航空摄影处理机及拷贝机。
生产能力、技术水平 具有适应三种以上摄影比例尺的摄影技术能力,能够独立承担大、中、小比例尺黑白、彩色、红外航空摄影及相应的冲洗处理和拷贝。 具有适应二种以上摄影比例尺的摄影技术能力,能够独立承担二种以上比例尺黑白、彩色、红外航空摄影及冲洗处理和拷贝。
作业限额 无限额限制 三种比例尺航空摄影
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标准
专业范围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备注
甲级 乙级 丙级
摄影测量与遥感 人员规模 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人) 40人 (高级4,中级12) 25人 (高级2,中级8) 10人(中级3)
仪器设备 仪器 微机等其它仪器设备和软件配套齐全。
外
业
仪
器 GPS接收机 6台 3台 1台套(RTK1+1)
全站仪 4台 4台 2台
水准仪(S3级精度以上) 8台 5台 2台
内
业
仪
器 全数字摄影测量系统(或先进的遥感图象处理系统) 10台套(或5台套) 5台套(或5台套) 2台套
影像扫描仪 1台 1台
图形扫描仪 2台 1台
高精度A1以上幅面图形图象输出设备 1台套 1台套
A1幅面以上绘图仪 1台
生产能力、技术水平 外业:具有独立承担国家三、四等平面控制,三、四等水准,大面积像片控制测量,像片调绘能力。 外业:具有独立承担四等平面控制,四等水准,像片控制测量,像片调绘的能力。 外业:具有独立承担小面积四等以下平面控制测量、四等以下水准测量,小面积大比例尺像片控制测量和像片调绘能力。
内业:能独立完成各种比例尺航测数字化测图、数字地面模型、正摄影象地图,能独立完成各种数字测绘产品。 内业:能独立完成各种比例尺航测数字化测图。 内业:能独立完成航测数字化测图。
作业限额 无限额限制 1/500-10平方公里以下;
1/1000-20平方公里以下;
1/2000-40平方公里以下;
1/5000-100平方公里以下;
1/10000-200平方公里以下;
1/2.5万-400平方公里以下;
1/5万-800平方公里以下;
1/10万-1600平方公里以下。 1/500-5平方公里以下;
1/1000-10平方公里以下;1/2000-20平方公里以下;1/5000-50平方公里以下。小于或等于1/10000的不能承担。
工程测量专业标准
专业范围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备注
甲级 乙级 丙级 丁级
1、控制测量
2、地形测量
3、城镇规划定线与拨地测量
4、市政工程测量
5、水利工程测量
6、建筑工程测量
7、精密工程测量
8、线路工程测量
9、地下管线测量
10、桥梁测量
11、矿山测量
12、隧道测量
13、变形观测
14、形变测量
15、竣工测量 人员规模 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人) 40人(高级4,中级12) 25人(高级2,中级8) 10人(中级3) 5(中级1)
仪器设备 GPS接收机 6台 3台 1台套(RTK1+1) 微机等其它仪器设备和软件配套齐全
全站仪 10台 5台 2台 2台
水准仪(S3级精度以上) 8台 5台 3台 1台
A1幅面以上绘图仪 2台 1台 1台
生产能力、技术水平 能够独立完成上述业务范围中五个以上项目的作业能力,具有数据处理及数字化成图的能力。 能够独立完成上述业务范围中三个以上项目的能力,具有数据处理及数字化成图的能力。 具有完成上述业务范围中一项工程测量项目的能力,具有数字化成图的能力。 具有完成一项工程测量业务的能力。仅从事矿山测量中矿井巷道测量的,可认定其矿井巷道测量单项业务范围,其仪器种类和数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仅从事工程测量中施工测量的,可认定其施工测量单项业务范围,其仪器种类和数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作业限额 无限额限制 1:三等以下。
2:1/500-10平方公里以下;1/1000-20平方公里以下;1/2000-30平方公里以下;1/5000-60平方公里以下;小于1/5000比例尺地形测量不能承担。
3、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授权。
4:大城市一般道路、中等城市主干道路、一般立交桥工程测量。
5:中型水利工程。
6:建筑范围小于1平方公里,单个建筑物和设施1万-10万平方米,金属结构建筑物。
7:一般精密设备安装
8:200公里以下。
9:200公里以下。
10:中型桥梁。
11:100平方公里以下。
12:4公里以下。
13:中型工程。
14:中型工程。
15:相应于上述限额。
1:四等以下。
2:1/500-5平方公里以下;1/1000-10平方公里以下;1/2000-20平方公里以下;小于1/2000比例尺地形测量不能承担。
3、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授权。
4:中等城市一般道路、小城市道路。
5:小型水利工程。
6:高层建筑物放样。
7:不得承担。
8:100公里以下。
9:100公里以下。
10:小型桥梁。
11:50平方公里以下。
12:2公里以下。
13:小型工程。
14:小型工程。
15:相应于上述限额。
1:等级以外。
2:1/500-3平方公里以下;1/1000-5平方公里以下。小于1/1000比例尺地形测量不能承担。
3、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授权。
4:局部市政工程。
5:一般水渠、农田水利工程。
6:多层建筑物放样。
7:不能承担。
8:50公里以下。
9:50公里以下。
10:不能承担。
11:局部矿山测量、巷道测量。
12:不得承担。
13:不得承担。
14:不得承担。
15:相应于上述限额。
地籍测绘专业标准
专业范围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备注
甲级 乙级 丙级 丁级
1、平面控制测量
2、地籍要素测量
3、地籍图
4、宗地测量
5、面积测算 人员规模 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人) 40人(高级4,中级12) 25人(高级2,中级8) 10人(中级3) 5人(中级1)
仪器设备 GPS接收机 6台 3台 1台套(RTK1+1) 采用摄影测量 *** 成图时,仪器设备与摄影测量标准相同。
微机等其它仪器设备和软件配套齐全。
全站仪 10台 5台 2台 2台
水准仪(S3级精度以上) 4台 3台 1台
A1幅面以上绘图仪 2台 1台 1台 1台
生产能力、技术水平 能够独立完成地籍测绘的全部业务,具有数字化地籍测绘和建立地籍信息系统的能力。 能够独立完成地籍测绘的全部业务,具有数字化地籍测绘的能力。 能够独立完成四等平面控制测量、地籍要素测量、地籍图测绘、宗地测量、面积测算。 能够独立完成小面积地籍图测绘、地籍要素测量、宗地测量、面积测算。
作业限额 无限额限制 1:三等以下。
2:与地籍图测绘相同。
3:1/500-10平方公里以下;1/1000-20平方公里以下;1/2000-30平方公里以下。
4:与地籍图测绘相同。
5:与地籍图测绘相同。 1:四等以下。
2:与地籍图测绘相同。
3:1/500-5平方公里以下;1/1000-10平方公里以下;1/2000-20平方公里以下。
4:与地籍图测绘相同。
5:与地籍图测绘相同。 1:等级以下。
2:与地籍图测绘相同。
3:1/500-3平方公里以下;1/1000-5平方公里以下;1/2000-10平方公里以下。
4:与地籍图测绘相同。
5:与地籍图测绘相同。
房产测绘专业标准
专业范围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备注
甲级 乙级 丙级 丁级
1、房产平面控制测量
2、房产要素测量
3、 房产图测绘
4、 面积测算
5、变更测量 人员规模 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人) 40人(高级4,中级12) 25人(高级2,中级8) 10人(中级3) 5人(中级1)
仪器设备 GPS接收机 6台 3台 1台套(RTK1+1) 微机等其它仪器设备和软件配套齐全。
全站仪 10台 5台 2台 1台
水准仪(S3级精度以上) 4台 3台
A1幅面以上绘图仪 2台 1台 1台
手持测距仪 15台 10台 6台 3台
生产能力、技术水平 能够独立完成房产测绘的全部业务,具有数字化测绘和建立房产信息系统的能力。 能够独立完成房产测绘的全部业务,具有数字化测绘的能力。 具有完成四等平面控制测量、房产要素测量、房产图测绘、面积测算、变更测量的能力。 具有完成房产要素测量、房产图测绘、面积测算、变更测量的能力。
仅从事房产面积测算的,只需要具备手持测距仪2台以上。
能麻烦给我一份测绘资质资料吗,谢谢
申请测绘丁级资质需要的。包括,
一、、质量检验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情况;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丁级测绘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
(2)、以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等为主要业务的单位,应当设有相对独立建制的测绘生产机构和主管测绘生产的负责人。
(3)、申请测绘资质的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的主体资格,依照《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办公场所: 丁级不少于40平方米。
二、测绘成果质量管理制度目录;
丁级测绘资质的业务范围仅限于工程测量、地籍测绘、房产测绘、海洋测绘,且不超过上述范围内的三项业务。
(1)工程测量专业标准:丁级资质测绘单位可从事的测量任务
专业范围:1、控制测量——等级以外。
2、地形测量——1:500比例尺,10km2以下;1:1000比例尺,15 km2以下;1:2000比例尺,20 km2以下。 3、城乡规划定线测量——无限额限制
4、城乡用地测量——无限额限制
5、规划检测测量——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20万 m2以下;国家重点建设工程不得承担。
6、日照测量——不得承担
7、市政工程测量——局部市政工程
8、水利工程测量——一般水渠、农田水利工程。
9、建筑工程测量——7层以下的住宅、高度24m以下的非住宅性质的民用建筑。
10、精密工程测量——不得承担
11、线路工程测量——100km以下
12、地下管线测量——100km以下
13、桥梁测量——不得承担
14、矿山测量——局部矿山测量、巷道测量。
15、隧道测量——不得承担
16、变形(沉降)观测——不得承担
17、形变测量——不得承担
18、竣工测量——相应于上述限额。
(2)地籍测绘专业标准:
1、平面控制测量——等级以下
2、界址测量——1:500比例尺,10km2以下;1:1000比例尺,15 km2以下;1:2000比例尺,20 km2以下。
3、其他地籍要素调查与测量——1:500比例尺,10km2以下;1:1000比例尺,15 km2以下;1:2000比例尺,20 km2以下。
4、地籍图测绘——1:500比例尺,10km2以下;1:1000比例尺,15 km2以下;1:2000比例尺,20 km2以下。
5、面积量算——1:500比例尺,10km2以下;1:1000比例尺,15 km2以下;1:2000比例尺,20 km2以下。
(3)房产测绘专业标准:
1、房产平面控制测量——等级以下
2、房产面积预测算
3、房产面积测算
4、房产要素调查与测量
5、房产变更调查与测量
6、房产图测绘
2-6:规划用地面积在30万m2,规划总建筑面积50万m2以下的居住小区、建筑群体。
(4)海洋测绘专业标准:
1、控制测量——不得承担
2、水深测量——不得承担
3、水文测量——不得承担
4、扫海测量——不得承担
5、海洋磁力测量——不得承担
6、底质测量——不得承担
7、浮泥测量——不得承担
8、水下障碍物探测——不得承担
9、浅地层剖面测量——不得承担
10、水下管线测量——不得承担
11、海岸滩涂地形测量——不得承担
12、海域界线测量——不得承担
13、海图(集、册)编制——不得承担
14、内水航道图编制——不得承担
15、港口与航道工程测量——不得承担
16、海域使用面积测量——只能承担专业范围16。
人员规模:4人(中级1)
仪器设备:2台(5秒级精度以上)的全站仪,1台(S3级精度以上)的水准仪。
三、有关质量管理情况的说明(测绘作业过程中质量控制、检察、验收情况)。
(1)、丁级测绘单位应当通过县级以上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考核。
(2)、配备专门的质量检验机构和质检人员:丁级测绘单位配备 *** 质检人员。
淮安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规范城乡地下管线管理,合理利用地下空间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城市、镇、乡规划区内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维护、信息等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地下管线,是指建设于地下的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通信、广播电视、交通信号、公共视频监控、输卤、输油等管道、线缆及其附属设施,包括用于集中敷设地下管线的综合管廊。第三条 地下管线管理应当遵循规划引领、综合协调、统筹建设、信息共享、安全运行的原则。第四条 市、县(区)人民 *** 负责地下管线统筹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地下管线综合协调工作机制。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为地下管线综合协调部门,负责地下管线的规划管理、信息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
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公安、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督、人民防空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地下管线相关管理工作。
各类园区管委会应当做好本园区内的地下管线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 *** 依法履行本行政辖区内的地下管线管理职责。第五条 市、县(区)人民 *** 应当加强地下管线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地下管线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第六条 鼓励、支持开展地下管线科学技术研究和创新,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提高地下管线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第七条 城市新建区、旧城改造区、新建道路以及管线密集区等重点地段,应当同步规划并根据实际有计划地建设地下综合管廊。第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侵占、损毁、破坏、偷盗地下管线等行为有权劝阻、举报。
地下管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对举报及时进行调查、处理。第二章 规划管理第九条 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地下管线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地下管线建设单位(即地下管线所有者,下同),依据城市和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组织编制城市和镇、乡地下管线专项规划。
地下管线专项规划应当包括管线的路由、容量、管径、管孔数、电压(压力)等级等内容。
地下管线专项规划,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市、县人民 *** 审批。第十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 *** 应当会同地下管线行政主管部门和地下管线建设单位,组织编制地下管线综合规划。
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应当与地下空间、道路交通、航道港口、轨道交通、人防工程等专项规划相衔接。
地下管线综合规划应当包括平面位置、竖向位置、安全保障措施、保护范围、综合管廊建设区域和布局,以及附属设施用地范围等内容。
地下管线综合规划经市、县人民 *** 批准后,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 *** 应当将规划成果纳入城市和镇、乡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第十一条 建设地下管线工程,地下管线建设单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与道路工程同步建设的地下管线,地下管线建设单位可以与道路工程一并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手续。
与住宅区、广场等其他工程配套建设的地下管线工程,其工程建设单位应当编制地下管线综合设计方案,报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定。
地下管线工程涉及道路、铁路、轨道交通设施、航道港口、河道、水利设施、绿地、文物保护区域、人民防空和军事设施以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事项的,地下管线建设单位应当征求相关管理部门和单位的意见;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当依法取得相关许可手续。第十二条 在办理规划许可手续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向建设单位提供建设场地及其毗邻区域已有地下管线测绘资料。第十三条 地下管线工程开工前,地下管线建设单位应当委托依法取得相应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放线,并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验线,验线合格后方可开工建设。
地下管线建设单位应当委托依法取得相应测绘资质证书的单位对地下管线工程施工进行跟踪测量。第十四条 地下管线工程建设完工后,地下管线建设单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核实。未经核实或者核实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地下管道的埋深规范
法律分析安徽省合肥市测绘资质中的地下管线:管线在道路下安徽省合肥市测绘资质中的地下管线的埋深,不但平面位置合理,还应合理控制各管线地埋深度。一般来说,从上至下管线顺序依次为电力管(沟)电讯管(沟)、煤气管、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电力、电讯一般设置管沟。根据各自管线安徽省合肥市测绘资质中的地下管线的技术要求及本地区的气候、水文特点,管线埋设一般如下:雨水管道:不小于1m安徽省合肥市测绘资质中的地下管线;污水管道:不小于2m;给水管道:DN150~DN200 0.8m~1.0m D200~DN300 1.0m DN400~DN500 1.5m~2.0m DN600~DN1200 2.0m~-2.5m 各种管线的优先原则。
法律依据:《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
第四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查询施工地段的地下管线工程档案,取得该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第五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应当向规划主管部门报送地下管线现状资料。
第六条 在建设单位办理地下管线工程施工许可手续时,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当将工程竣工后需移交的工程档案内容和要求告知建设单位。
第七条 施工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施工前应当取得施工地段地下管线现状资料;施工中发现未建档的管线,应当及时通过建设单位向当地县级以上人民 *** 建设主管部门或者规划主管部门报告。
建设主管部门、规划主管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查明未建档的管线性质、权属,责令地下管线产权单位测定其坐标、标高及走向,地下管线产权单位应当及时将测量的材料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
第八条 地下管线工程覆土前,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测量单位,按照《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进行竣工测量,形成准确的竣工测量据文件和管线工程测量图。
第九条 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提请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地下管线工程档案进行专项预验收。
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地下管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应当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下列档案资料:
(一)地下管线工程项目准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验收文件和竣工图;
(二)地下管线竣工测量成果;
(三)其安徽省合肥市测绘资质中的地下管线他应当归档的文件资料(电子文件、工程照片、录像等)。
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电力、电讯等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以下简称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地下专业管线图。
测绘资质分级标准---工程测量专业标准
一、工程测量专业资质等级
测绘资质分为 甲、乙 两个等级。首次申报的时候,只能先从乙级开始申报,不能直接申报甲级,只能通过升级获得。
测绘资质的专业类别十个专业分为大地测量、测绘航空摄影、摄影测量与遥感、 工程测量 、海洋测绘、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制作、互联网地图服务。
二、工程测量专业申报条件:
1、有法人资格;
2、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3、有与从事的测绘活动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设施;
4、有健全的技术和质量保证体系、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以及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三、工程测量专业资质证书:
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五年。测绘资质证书包括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取得乙级资质满2年且业绩达到标准要求可提出升甲级申请。
业绩要求:取得相应专业类别乙级测绘资质满2年。所申请的每个专业类别近2年完成测绘服务总值不少于600万元,且完成至少一个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测绘项目
增加甲级测绘资质专业类别的,应当符合专业标准规定的甲级测绘业绩要求。测绘单位转制或分立的,申请原资质等级和专业类别不受本标准规定的甲级测绘业绩要求限制。
四、工程测量专业证书发证机关
证书上发证机关都是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部审批的除外)。
五、工程测量专业技术装备:
甲级技术装备:GNSS接收机、全站仪、水准仪、地下管线探测仪合计20台
乙级技术装备:GNSS接收机、全站仪、水准仪、地下管线探测仪合计4台
注:1、技术装备要求的“合计”,不需要每种技术装备都具备。
2、GNSS接收机、全站仪、水准仪精度应当分别不低于5mm+1×10-6 D 、2"、S1。
3、设备不可以租赁,允许新买或装备所有权转移(即可购买二手的),需提供装备所有权转移证明材料和发票原件。
六、工程测量专业资质人员要求
1、甲级工程测量专业资质要求如下:
人员规模:共40人,其中测绘专业高级工程师4人、中级工程师7人、初级工程师13人,测绘相关专业16人
2、乙级工程测量专业资质要求如下:
人员规模:共6人,其中测绘专业中级工程师2人、初级工程师2人,测绘相关专业2人
七、工程测量专业承担范围:
甲级业务范围:控制测量、地形测量、规划测量、建筑工程测量、变形形变与精密测量、市政工程测量、水利工程测量、线路与桥隧测量、地下管线测量、矿山测量、工程测量监理。
乙级作业限制范围:不得从事二等及以上控制测量、国家建设重点工程的规划测量、单个建筑物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测量、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测量、4千米及以上隧道工程测量。
八、关于技术人员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和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不得 *** ,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测绘专业职称,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具有测绘相关专业学历或职称。用于申请甲、乙级测绘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中,退休的专业技术人员分别不得超过2人、1人。
2、 测绘专业 是指大地测量、工程测量、摄影测量、遥感、地图制图、地理信息、地籍测绘、测绘工程、矿山测量、海洋测绘、导航工程、土地管理、地理国情监测等专业。
测绘相关专业 是指地理、地质、工程勘察、资源勘查、土木、建筑、规划、市政、水利、电力、道桥、工民建、海洋、计算机、软件、电子、信息、通信、物联网、统计、生态、印刷、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保密、档案等专业。
3、本标准规定的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为更低要求。高级别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冲抵低级别测绘专业技术人员,测绘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冲抵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
九、申请流程:
准备好上述材料之后,我们就可以开始申请资质了。现在全国的测绘资质申请都是统一网上申报,在统一的网址:全国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试运行)
提交申请后就来到审批流程,具体规定:
(一)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二)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审批机关职责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单位向有关审批机关申请。
(四)审批机关自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测绘资质的书面决定。
(五)因特殊情况在十五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审批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单位。
(六)审批机关作出批准测绘资质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颁发测绘资质证书;审批机关作出不予批准测绘资质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单位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